关于表彰2024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
更新时间: 2025-01-23 16:59:53 点击次数:224
2024年,公司领导带领广大员工沉着应变、综合施策,开源节流,勇于创新,经济运行总体平稳、稳中有进,公司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在维护社会治安、保障客户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,取得了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
鹰保安字[2025] 01 号
关于表彰2024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
各部门:
2024年,公司领导带领广大员工沉着应变、综合施策,开源节流,勇于创新,经济运行总体平稳、稳中有进,公司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在维护社会治安、保障客户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,取得了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:全年新增网点17个、增加员工90余人;公司荣获全省保安工作先进单位,全省基层工会“六有”建设单位和鹰潭市总工会授予的“职工之家”等荣誉称号,通过了ISO质量、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国际认证等,这些离不开全体员工的辛勤付出。在此过程中,有一批员工表现突出,为公司赢得了荣誉,为了表彰他们的优秀表现,经基层、部门推荐、相关领导审核,报公司领导审定,决定对以下先进个人予以表彰:江根明、詹飞样、潘欣欣、徐海、钱淑萍、章伏选、江文平、白国魁、谢光样、吴发生、雷敏、薛大平、韦飞珍、官龙亨、毕秋 等15位同志为2024年度公司先进个人。
公司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再创佳绩。全体员工要向先进个人学习,为公司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。
鹰潭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二○二五年一月一十六日